听众权利法案

作者:  //  2011 年 3 月 25 日  //  PowerPoint  //  没有评论

             

我之所以会提出听众权利法案(Audience’s Bill of Rights)这一观点,是因为我的一个顾客。在我的意见工作室要关门时,他说,对于你的公司来说我是观众。我享有什么权利吗?

下面是我从各地的同事那里得到的实例,在你今后最演讲的时也许能帮到你。

  1. 关于目的
    知晓在演示结束之后你想让我做什么或想什么的权利。
    了解我参加演示原因的权利。
    在花费参加演示所用的时间后获得回报的权利。
  2. 关于尊重
    贡献知识,并分享成果的权利。
    给与思考的时间而不是被迫马上做出决定的权利。
    说话时既不要粗鲁以对,也不要低声奉迎,而是要尊重我的经验、智力和知识的权利。
    当你不能回答我的问题时,保持诚实的权利。
    当演示构想不周时,听众用脚投票(很少使用)并走出去的权利。
  3. 关于时间
    提前知道我延时会占用多少时间的权利。
    就像我繁忙的日程表里所预先确定的那样,让演示即使开始和结束的权利。
    偶尔中断的权利,而且这并不仅仅出于生理上的需要。
  4. 关于内容
    了解我们将要听到什么,演示怎样进行的权利。
    了解争论什么内容的决定、你所持观点的理由,以及支持这些理由的事实的权利。
    首先得知重要信息的权利。出乎意料的结局只有在欧亨利小说中才允许。
  5. 关于视觉
    不管我坐在听众中什么位置,都不能借助小型双眼望远镜看清楚每个字的权利。
    对于复杂图表的被解释权利。
  6. 关于灵活性
    停下来进行讨论、帮助小组达成共识的权利
    当我要提问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问并得到回答权利,而不是以后面将会提到敷衍推脱。
  7. 关于表述演示内容时的权利
    坐在房间后面也能清楚地听到你讲话的权利。
    全神贯注于演示而不会被粗鄙的手势所干扰的权利。
    当你面对镜头发表演讲,并且希望你传达的讯息引起反响并打动出于观众中的我是,我能看到你的正面而不是你的后脑勺的权利。
    享受你幽默感的权利,这种幽默感使你得分、放松或者创造有好的气氛。
  8. 关于结束
    明确已达成何种一致以及以后将会发生什么事情的权利。
    离开时感觉自己完成了某些有意义的事的权利。

转帖自:http://leostudio.blogbus.com/logs/49272464.html

关于作者

Ms Office爱好者,仅仅就是一个懂得高效偷懒的伙计,但绝对不是属于Office软件的骨灰级玩家,相对注重实用。比较热衷数据可视化,当然这个爱好中忒注重视觉的部分,和我的工作基本无关,但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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