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权利法案
作者: Excellence // 2011 年 3 月 25 日 // PowerPoint // 没有评论
我之所以会提出听众权利法案(Audience’s Bill of Rights)这一观点,是因为我的一个顾客。在我的意见工作室要关门时,他说,对于你的公司来说我是观众。我享有什么权利吗?
下面是我从各地的同事那里得到的实例,在你今后最演讲的时也许能帮到你。
- 关于目的
知晓在演示结束之后你想让我做什么或想什么的权利。
了解我参加演示原因的权利。
在花费参加演示所用的时间后获得回报的权利。 - 关于尊重
贡献知识,并分享成果的权利。
给与思考的时间而不是被迫马上做出决定的权利。
说话时既不要粗鲁以对,也不要低声奉迎,而是要尊重我的经验、智力和知识的权利。
当你不能回答我的问题时,保持诚实的权利。
当演示构想不周时,听众用脚投票(很少使用)并走出去的权利。 - 关于时间
提前知道我延时会占用多少时间的权利。
就像我繁忙的日程表里所预先确定的那样,让演示即使开始和结束的权利。
偶尔中断的权利,而且这并不仅仅出于生理上的需要。 - 关于内容
了解我们将要听到什么,演示怎样进行的权利。
了解争论什么内容的决定、你所持观点的理由,以及支持这些理由的事实的权利。
首先得知重要信息的权利。出乎意料的结局只有在欧亨利小说中才允许。 - 关于视觉
不管我坐在听众中什么位置,都不能借助小型双眼望远镜看清楚每个字的权利。
对于复杂图表的被解释权利。 - 关于灵活性
停下来进行讨论、帮助小组达成共识的权利
当我要提问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问并得到回答权利,而不是以后面将会提到敷衍推脱。 - 关于表述演示内容时的权利
坐在房间后面也能清楚地听到你讲话的权利。
全神贯注于演示而不会被粗鄙的手势所干扰的权利。
当你面对镜头发表演讲,并且希望你传达的讯息引起反响并打动出于观众中的我是,我能看到你的正面而不是你的后脑勺的权利。
享受你幽默感的权利,这种幽默感使你得分、放松或者创造有好的气氛。 - 关于结束
明确已达成何种一致以及以后将会发生什么事情的权利。
离开时感觉自己完成了某些有意义的事的权利。